二十青春是生活的开始
三十而已才是真正的主旋律
站在三十岁这个门槛
你的心态是怎样的呢
近期热播的电视剧《三十而已》
将三十岁女性面临的危机和困惑
展现得淋漓尽致!
2020年5月28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该法典共七编,依次为总则、物权、合同、人格权、婚姻家庭、继承、侵权责任和附则,共1260条。
01/王漫妮是否可以不还“海王”送的礼物?
解读:剧中,王漫妮未以结婚为由,向富二代男友索取财物,在男友表示自己不会结婚,赠送礼物仅是表达爱意,并没有附上“以结婚为目的”的条件,王漫妮是可以不用返还的。
如果这些礼物是王漫妮借婚姻之名强行向男友索取,则分手时,王漫妮需将礼物返还。
由此可知
财物的获得方式很重要
不同途径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!
02/“被出轨”的顾佳该如何维权?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;(二)与他人同居; 解读:如果顾佳选择与老公许幻山离婚,许幻山的出轨行为,可以被认定为“有其他重大过错”,顾佳作为无过错方,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。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“有其他重大过错”
这一兜底条款更有力保障
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!
03/顾佳离婚后,财产该如何分割?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当遭遇困境时
也请不要放弃维权
不要忘记还有
《民法典》等法律在身后保护你!
04/“闪离”是否可以撤回?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: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 解读:在剧中,经过陈屿的解释,钟晓芹知道他为家庭的付出,只是陈屿不善于表达,才造成了各种误解。“离婚冷静期”主要是针对日益加剧的“闪婚闪离”现象,通过加大离婚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,挽救和维护一部分因冲动离婚的家庭,既是避免草率离婚,也是在引导人们慎重对待婚姻和家庭。
婚姻不是儿戏
婚前就该谨慎再谨慎
婚后遇到问题应给予充足时间
冷静思考,充分沟通
婚姻自然不会这么草率收场
另外,《三十而已》还用其他贴近生活的小故事,引发大家共鸣。例如顾佳购买茶厂发现被骗;职场同事陷害导致王漫妮差点失业;钟晓芹因为争议视频上传互联网遭遇网络暴力;李太太生意失败无法偿还欠款,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等。这些看点的背后,其实都是一个个法律问题。
三十岁,一切才刚刚开始
人生还可以更美,更优雅,更从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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